之后,高见就走了。
他就这么牵着走龙离开了。
水苍苍看着他的背影,因为良好的涵养,让他做不出把对方叫回来的举动。
不是……
正常人这时候会直接离开吗?不应该和他好好说说话吗?高见之前在酒席上不挺懂的吗?
然而,高见还忙着呢。
今天一天,他要去的地方可多了。
而且,今天的事情,让高见又一次坚定了决心。
看看今天酒宴之上的诸公。
他们没有一个真正在意外城千万人的生死,他们在意的是自己的权势,财富,而外城这么多人,不过是一个数字,一块‘涂了颜色的地盘’,只要这块地区涂的是自己的颜色,有在固定产出价值,那么里面到底发生什么……其实他们是无所谓的。
哪怕高见做出了这么些事情,他们也并不觉得高见做的有什么特别,只当是争权夺利的一部分。
这些世家,没有一个有半点拟人的。
高见牵着马离开,此时是正午,距离一天过去大概还有六个时辰。
第一个时辰,高见策马以极快的速度,跑到了千里之外的尽有斋。
龟壳,蛇剑,傩面,全部找尽有斋的人处理了。
尽有斋的人消息很灵通,一眼就认出了高见,然后他们很自然的将东西都收了,高见兜里多出了整整三千金。
最珍贵的就是那具傩面,估价整整来到了两千四百金,可谓是货真价实的‘价值千金’。
不过对高见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,他也就懒得分析这玩意儿的价值了,不如直接换成钱。
而这三千金,他也已经有了用处。
现在距离午夜,还有还有五个时辰。
高见重新回到了沧州外城,毫不犹豫的朝着其中一个码头赶去。
不多时,走龙赶到了码头。
码头之上,纤夫拉船,力工扛包,虽然已是秋天,但他们都不穿衣服,讲究的就围一条兜裆布,不讲究的就见风吹。
浑身血汗,滚落到晒的掉皮的身体上,疼痒难耐,却也无可奈何。
不过,能靠一身力气混一碗饭吃,已经属于是幸运的了。
再对比一下金碧辉煌的八珍食楼。
滴滴民夫血,化作金枝叶。
高见来到此处。
只是刚到,有人就认出他了。
“恩公!”
“东家!我去叫俊哥儿!”
力工马上就有人跑去另一边,在不远处找到了正在扛包的‘俊哥儿’。
高见一看,就认了出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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